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

新世紀福音系列 三 -什麼是罪?


以前遇到人家向自己傳福音的時候,都是說"你知道嗎?神愛你啊,要認罪悔改啊!", ",我們決志吧!"  慢著,認什麼罪? 老實說,一個平凡學生哥,社會上的黎民老百姓,雖不至於大聖人,都算奉公守法,何罪之有呢? 如果說一個人有罪,那麼必須要先知道他犯的是什麼罪。 這樣,就牽涉一個問題,聖經裡罪有明確的定義嗎? 什麼是罪呢? "講粗口"是罪嗎? "看色情資訊"是罪嗎? 這些問題,要是老老實實的問人,大部分人都會認同這都不對的。但既然社會上充斥著這些東西,想必也有支持的理由。因此,小弟上網搜了一下,發現有人說粗口是廣東本土文化,能夠舒發情緒,生動的表達語氣,至於看色情資訊,則有人說是成長時期的正常生理需要。突然之間,在道德規範上,對與錯的灰色地帶比我們想像的更大,劃線更模糊。

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我雅偉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。(耶利米書 17:9-10)

為什麼就是這麼難理解什麼是罪呢? 問題正正是人心比萬物都詭詐。是我們主動自欺,騙自己! 你同意嗎? 人想做一件事可以有一百萬個好聽的理由。

 

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,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。(羅馬書2:1)

如果我們批評別人做得不對,即是我們知道那些事是不對的,但往往我們自己也會做同樣的事,甚至當自己做的時候,卻不覺得有什麼問題,因為人想做一件事可以有一百萬個好聽的理由。只要有理由,就可以推卸責任,那不是我的問題,"講粗口"為例,近日正有朋友問我,如果一個不認識的人(顧客)先無理取鬧,言詞粗俗,你可以怎樣回應? 他的意思就是,在這個情況下,要是還以顏色也不是他的錯。這正是我們主動自欺。

 

正好原來聖經是有講及"講粗口""看色情資訊"的。

 

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:『不可殺人』,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,當遭受審判;罵他弟兄『廢物』的,當遭受議會的審判;罵『蠢貨』的,當遭受烈火的地獄。(馬太福音 5:21-22) *22節用上中文標準譯本,相信這兩個詞語比"拉加""魔利"更容易明白

 
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(馬太福音 5:27-28)

 

想問大家一個問題,這裡說動淫念,想一下是不是罪呢? 話一下人就真的要遭受地獄的火? 很多的罪,我們想而不做是因為社會不許,沒有機會而已,所以不要看表面徵狀,罪是心裡面發出的。聖經裡經常形容罪就像一個人患病,所有的病菌都可以致命的,普通一個發燒也可以死人,所以,就算是最小的罪,想一下,話一下人,這一類慢性的病,要是沒有理會,有第一次,自然有第二次,漸漸上癮,想停也停不到,就算開始只是很小的私慾,卻成了孕育罪的過程。

 

回到主題,什麼是罪呢? 其實我們心裡有良知,根本用不著別人下什麼定義,問題在於我們是什麼人。我們是願意面對自己問題的人嗎? 還是自欺的人呢? 感謝基督門徒福音會的導師常常勸勉我們認真對付心裡的問題。

 

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,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他們回答說: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從來沒有做過誰的奴僕,你怎麼說『你們必得以自由』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」(約翰福音8:32-34)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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